学校规章制度

 

宿城一中教职工考勤制度

学校教育工作是全校教职工协作的群体性工作。为了使学校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顺利进行,现根据各岗位特点,特作本规定。

一、教师实行弹性坐班制

1、全体教职工要按照学校的作息制度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教职工因病或因私事不能出勤,可请病、事假。请假必须事先办理好请假手续。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到办公室销假。

3、升旗、大会和业务学习不得迟到、早退。若确实有事,必须请假。

4、教师上班时间不得私自外出兼课。若有上班时间外出兼课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辞退。

5、学校纪委、效能办不定期抽查教职工到岗情况,以严明工作纪律。

二、规定

1、推迟上班、提前下1个小时以内的算迟到、早退1个小时以上算旷工。

2、迟到、早退3次算旷1天。每旷1天扣2天工资。

3、旷工连续超3天或者一年内旷工超7天的,年度考核定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4、旷工连3天或累15天的,扣发当月的全部工资及各种津贴。

5、旷工连续超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30天的,予以辞退。

三、说明

1、本规定的解释权在校长办公室。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宿城一中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教职工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出勤,必须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

一、请假手续:

1、本人到办公室领取请假条说明事由,按要求填写假条。

2、教师请假:半天由级部主任批准,妥善安排好教育教学工作。半天以上、两天以内的,首先由级部主任签署意见,再经教务主任、办公室主任批准;二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分管校长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请假者所担任的课程,由请假者本人与级部主任商量妥善安排。

3、各处室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本处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分管校领导批准;二天以上的由校长批准。

4、各处室主任、级部主任请假,由分管副校长、校长批准。

5、副书记、副校长请假半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6、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到办公室销假。

7、遇到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后必须补办。补办请假手续时,应有有关方面的证明。无特殊情况者,一律不予补办请假手续。

7、无论哪一级批准的请假条,都要及时送交办公室考勤。

8、不按上述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的,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均按旷工处理。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学校将酌情给予行政处罚或经济处罚,或行政、经济并处。

二、假期的种类与待遇:

(一)事假

1、请事1天,扣发本1天的工作性津贴,全年累计事假超15天,从16天事假起,按本人基本工资70%发放,全年累计事假超22天,从23天事假起,停发本人事假期间的基本工资。

2、全年累计事假超22天,不发年终奖金,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3、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周休息日和节假日不予计算。

(二)病假

1、请病假需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和建议书。

2、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全额工资。

3、病假超2个月不6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工资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贴后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贴后全额计发。

3、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工资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贴后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工资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贴后80%计发;工作年限满二十年以上的,工资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贴后90%计发。

4、除工伤外,当年连续病假达三个月,全年累计病假达66天,不发年终奖金,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三)婚假

1、按法定年龄结婚的,可享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23周岁,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7天(3天法定婚假),以请假之日起连续计算,如遇国家规定的周休息日和节假日不予计算。

3、婚假期间工资按扣除工作性津贴后的全额发放。

(四)产假

在规定的生育假期(女职工产假98天。女职工怀孕四个月以内流产的,产1530天;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产42天。二十四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产30天)内,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丧假

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可请丧13天,如遇国家规定的周休息日和节假日不予计算。路途远的酌情给予路程假。丧假期间工资按扣除工作性津贴后的全额发放。

三、在婚假、产假、丧假规定假期外因故仍需请假的按事假处理。

 

 

 

 

 

 

 

 

 

 

宿城一中教师行为规范十项承诺

1、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诚信友善,做终身学习的模范。

3、热爱学校、关心学校建设,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学校荣誉,敢于对破坏学校荣誉的言行开展批评和斗争。

4、提高责任意识,服从工作安排,安心从教,踏实工作。

5、关爱学生,以身立,不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6、教书育人,因材施教,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7、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违规推销教辅用书和乱收费。

8、不在工作期间饮酒,或者从事赌博、玩游戏、炒股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9、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擅自离岗、脱岗,要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生命安全职责。

10、尊重学生家长,认真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教育学生尊重自己的家长。主动、经常地与学生家长联系,相互配合教育学生。

 

菁菁校园

It's a nice camp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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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2-12-30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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