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23实验室安全制度
宿城一中实验室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宿城一中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2、宿城一中实验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3、宿城一中仪器室、实验室安全规定
4、宿城一中实验课教师岗位职责
5、宿城一中实验室管理制度
6、宿城一中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7、宿城一中实验室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保管和使用制度
8、宿城一中仪器设备的报废审批管理制度
9、宿城一中实验器材借用管理制度
10、宿城一中学生实验规则
11、宿城一中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
二、实验教学进度计划表
三、实验准备通知单
四、实验教学记录单
五、教学仪器分类管理明细帐
六、自制教具、器材登记册
七、仪器柜卡、仪器标签式样
八、教学仪器报损记录单
九、教学仪器借领登记册
十、教学仪器赔偿登记册
十一、仪器维修(保养)记录单
十二、实验室日志
十三、实验(化学、物理、生物)计划及内容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宿城一中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一)仪器的存放要编号、分类、定室、定柜、定位。化学药品与仪器分室存放。室内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做好通风、防潮、防尘和整洁工作。
(二)建立健全仪器管理明细帐、实物流水帐和统计报表,定期核对,做到帐、册、表、物相符。人员调动时要办理严格的接交手续。
(三)仪器的借用、报废要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仪器要及时收回,并做好接交手续。
(四)任课教师使用仪器和药品进行实验教学前,应填写“实验通知单”,实验教师应努力做好实验准备。实验结束后将仪器完好的归还仪器室。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登记、查找并填写报告单、做好处理工作。
(五)仪器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归橱,同时要根据各类仪器的特点,定期的、有计划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所有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六)每学期结束前,对实验室的全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对,处理好有关事项,及时完成各种统计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和存档。
2、宿城一中实验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实验教学项
1、执行学校实验教学计划,按照教材规定的实验内容,积极配合有关教师完成各项实验教学任务。
2、熟悉各种教学仪器的规格、型号、技术标准、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维修办法、
3、熟悉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有关理论实验方法、注意事项,能熟练指导学生实验,处理学生实验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
4、按照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通知单,准备学生实验和演示实验所需的仪器、试剂和器材。实验完毕整理、清洗、回收入柜。
5、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和进行开放性实验。
6、加强和各科教师联系,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教学仪器研制和自制教具活动。
(二)管理项
7、认真做好教学仪器的购置、验收、入库及登帐、编号等工作。
8、合理安排教学仪器的存放,保持教学仪器的整洁,创造仪器室内的良好环境,确保和延长教学仪器使用寿命。
9、负责教学仪器的维修、维护、清点、检查、借出、回收以及安全急救等日常管理职责。
10、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和技术改造,严格执行仪器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仪器室的全面管理工作。
3、宿城一中仪器室、实验室安全规定
一、仪器室、实验室应备有灭火机、灭火弹、砂箱和水桶等消防工具。灭火机要定期更换药液。
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要设地窑或专柜存放,应由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使用时要加强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三、制取有毒和有害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处进行。有毒药品不得接触人体,确保人身安全和健康。
四、使用易燃、易爆试剂或制取易燃、易爆气体时,一定要远离火源。
五、点燃可燃气体,必须检查气体的纯度,以免爆炸,并应采取防爆措施。
六、嗅气体气味时,采取“招气入鼻”的方式,严禁用鼻子凑在容器上闻气味。
七、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要注意防止液体飞溅造成灼伤。
八、稀释浓酸,特别是浓硫酸,要将浓硫酸缓缓注入水中,边倒边轻轻搅动,以免酸液飞溅造成灼伤,切勿将水注入浓硫酸。
九、实验室的电路及用电设备要定期检修。要更换保险丝时,不能用铝、铁、铜导线代替。
十、学生实验需用电源时,才能对学生实验台供电。不能用湿手操作各种电器开关,触摸各种用电器。实验完毕,及时关好开关,切断电源。
十一、实验室内严禁吃东西或带餐具。
十二、如发生触电、中毒、灼伤等意外事故,要及时进行抢救,妥善处理。
4、宿城一中实验课教师岗位职责
一、凡参加指导实践教学的教师均为实验课教师,其岗位职责如下:
二、实验课教师必须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编写实验教学大纲,选定或编写实验指导书和实验报告书。
三、按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室管理要求上好实验课,不得无故不上或少上实验课。
四、根据所开实验项目提出所需实验动物、仪器设备、低值耐用品、易耗品、消耗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以便研究领取。
五、课前教师要认真做好预试验,要求学生做好预习,熟悉实验原理,步骤。
六、上课时教师要提问了解学生预习情况,并按实习指导书的操作规程指导学生做实验,要求学生认真记录实验结果,独立完成实验报告,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
七、要求学生对实验器皿,药物等按规定使用,不得乱拿乱放,如人为造成损失要按规定赔偿。
八、要求学生安全用火,用电,做到节水,节电,节约药品及一切消耗品等。
九、实验完毕要及时组织学生清扫实验室,保养仪器,办理仪器清还手续。填写《实验课记录单》。
十、做好实验动物的重复利用,尸体的处理及回收工作。
十一、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更新实验内容,填写教学研究日志。
5、宿城一中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是实验教学专用教室,谢绝作办公和搞其它活动的场所
二、实验室的设施布局不得随意变动。
三、电器仪表和排风系统控制台的启动须由教师操作。
四、实验室要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严禁在室内嬉戏打闹。严禁带食物进入实验室。
五、学生实验须固定座次,实行分组管理、组长负责制。实验前后均要仔细检查本组实验台电器仪表和清点本组实验器材,并如实填写“器材使用报告单”,若有损坏、丢失,须及时声明并进行登记,任课教师要查明原因,及时做出处理。
六、实验前,学生要静听教师讲解,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和有关注意事宜。实验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仪器仪表,节约药品,防止试剂交叉污染。严禁相互争夺和盗用其它组器材,防止事故发生和确保实验的顺利进行。
七、要保持室内清洁,固形废物要收集于废物桶,废液要倒入废液缸,有实验室老师专门处理,严禁随地乱扔杂物或将废液倒入水槽中。严禁在实验台上随便涂画。
八、实验完毕须将仪器、桌面擦洗干净,药品盖严,器材排列整齐,经允许后方可离室。
九、实验室的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取用或带出室外。
十、实验完毕,任课教师负责检查各组实验台的电器仪表、实验台面等设施是否完好无损,并填写“实验室使用报告单”。教师要安排实验班清理实验室并及时协助管理员做好器材回收整理工作。
6、宿城一中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一)实验教学计划
1、各科教师对实验教学必须制订总的和分学期的教学计划。计划应于上学期末或本学期初交教导处和实验室各一份。计划应分年级列出实验课题、实验类型、实验时间等。
2、实验室应根据各科教学大纲、教材和各科任课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本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实验室使用安排,仪器和实验材料的购进、置备,仪器的检查和维护等。
(二)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1、教师要按照实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填写《实验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交实验室并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作实验,做到“胸中有数”。
2、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3、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药品和材料,检查通风、电源、水源及其它设施。
4、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巡回检查、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应及时给予启发引导,并及时进行解决,但不可代替学生去做实验。
5、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小结实验情况,对实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作出讲评,并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
(三)实验教学的评估与考核
1、实验开出率考察,统一使用规范的表式,包括:《年级学科实验登记表》(由实验教师和任课教师共同填写);《学科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由实验教师根据登记表汇总);《学校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由实验教师统一汇总)。
2、对学生实验能力和技巧的考核,以现场操作为主,并辅之笔试与口试考核学生的理论分析和思维能力。
3、对学生的考核应坚持实践性、基础性、全面性及可行性、可信度原则。
4、对教师的考核除通过教案、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登记表外,还可用表格进行调查。
5、所有考核的登记表、统计表、调查表等,都应作为实验教学资料汇入教学档案。
7、宿城一中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药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采购
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必须按国家的采购规定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备案,根据实际需要严格控制购买的种类和数量。
三、入库
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入库时,保管人员按清单对药品验收、检查、登记并记入总账、分类账和明细账。
四、存放
1、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根据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品不得混放。要存放在专用柜内,有存放专用柜的储藏室;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盗安全设施。 实行双人双锁专人管理。
2、所有药品必须有明显的标志。药剂容器都要有标签,对分装的药品在容器标签上要注明名称、规格、浓度,对字迹不清的标签要及时更换。
五、取用和销毁
1、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实行申请、审批、双人登记签字的制度,必须填写《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领用申报单》交实验室主管人员批准后,方能按需按量领取,使用后剩余药品按规定退回,认真填写《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登记表》同时详细记录总账、分类账和明细账。
2、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一律不外借,严防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流入社会,造成危害。
3、对于失效、过期、停止使用及无标签无法辨认的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由学校联系相关部门(当地公安)统一销毁,任何人不准私自处理,并填写《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毁登记表》同时详细记录总账、分类账和明细账。
六、安全保卫
1、学校保卫科采取有效措施,对于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储藏室24小时监控,避免因丢失、被盗流出学校。
2、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定期盘点,严防药品流失,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宿城一中仪器设备的报废审批管理制度
一、教学仪器报废的条件
1.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常规仪器设备为22年、通用设备同其它工业产品),无修复使用价值。
2.主要结构和部件陈旧或损坏,精度严重降低或丧失,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又无法修复的教学仪器设备。
3.先天不足,又无法改造利用的仪器设备。
4.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会引起危险事故的教学仪器。
5.大修一次费用超过原值的50%以上的教学仪器。
二、教学仪器报费的程序
1.低值易耗品,由实验室每学期汇总一次,列出品名、数量与金额,经主管组(室)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主任批准即可。
2.单价在20元以下的低值耐久品,如部分玻璃器皿、石膏模型、标本等教具,由主管人员提出申请,经组(室)鉴定,报分管领导审批。
3.凡属固定资产(单价2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应由管理人员填写《仪器报废审批单》,再由教导处负责人组织有管理技术、教学人员参加的鉴定小组,对淘汰报废仪器进行技术鉴定,经鉴定合理者,报学校主管校长批准,并由管理和财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4.不管属哪一级审批报废的仪器,都应将原仪器上有使用价值的零部件拆下备用。
9、宿城一中实验器材借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实验材料是本学科教学专用器材,凡外单位、校内其它科室及个人借用实验器材均须履行借用手续。
二、实验室设立“器材借用登记薄”和专用借条。借用实验器材须由借用者填写借条(所填借条不得有涂改),经有关领导批准签字生效,同时保管员要填写器材借用登记薄。
三、因公校内借用,需经教导处主管领导批准。实验器材一般不对外单位或个人借用,特殊情况须履行逐级报批手续:普通器材需经教导处主管领导批准,大型、精密、贵重器材须经教导处和校级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外借。
四、实验器材外借不得影响本学科教学使用,管理员有权根据器材库存量和教学需要及仪器技术性能等实际情况决定借与不借。
五、实验器材外借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对逾期不还者,管理员有权并有责任催还,仍不归还的报请教导处根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理。
六、器材归还时要对照借条逐项核对品种数量并审验质量,同时进行归还记载。借用物品损坏(含丢失),要按照《实验器材损坏赔偿制度》予以处理。
七、实验室不承担所借易耗材料的借用耗损。
八、实验室档案资料、特种器材、化学危险品等谢绝外借。
九、实验室器材借用管理失误,管理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0、宿城一中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前,应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了解实验基本原理和方法、步骤。
二、进入实验室后按编组就位,遵守纪律,保持肃静。根据实验的要求,检查仪器、药品是否齐全和完好。未经教师许可,不得摆弄仪器和试剂。
三、认真听实验教师讲解实验原理、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不准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
四、要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做好实验记录,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独立完成实验报告。
五、要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节约用水、用电。学生在实验中因违犯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均应赔偿。
六、废液、废纸、火柴梗以及玻璃碎片等物应倒入废液缸及垃圾箱内,不得随便乱扔、乱倒。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七、实验完毕,应及时清洗器具,整理好仪器药品,向实验教师点交清楚。搞好室内清洁卫生,关好水源、电源,养成良好的习惯。
11、宿城一中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1、为规范和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防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污染危害环境,维护校园环境和公共安全,保障我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倡导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实验方式,尽量避免或减少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对可重复利用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进行充分回收与合理利用。
3、校内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实验室和相关人员,都应遵守本办法
二、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分类
4、危险废弃物指的是由实验室产生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废弃物:
(1)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2)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弃物进行管理的。
5、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可分为以下几类:
(1)化学危险废弃物:剧毒化学品及不明物、高危化学品、被危险化学品污染的废弃物。
(2)生物危险废弃物:实验动物尸体、肢体和组织;其它生物危险废液。
(3)电离辐射危险废弃物:具有放射性的废弃物(含放射源、放射性装置、被放射性污染的物质等)。
(4)其它危险废弃物。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
6、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实行分管校长指导下电教中心负责制。电教中心指定专人分别负责理、化、生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电教中心和管理员的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组织落实本实验室的相关责任制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存放与处理规程、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
(2)建立本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场地和相应设施。
(3)按规范要求完成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
(4)检查本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存放
9、任何实验室及个人不得将危险废弃物(含沾染危险废弃物的实验用具)混入生活垃圾和其他一般废弃物中存放;不得将化学危险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及实验动物尸体等混合收集、存放、处理;严禁随意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实验室废弃物。
10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必须分类收集与存放:
化学危险废弃物:
(1)化学废液按化学品性质和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分类进行收集,使用专用废液桶盛装,不能把不同类别或会发生异常反应的危险废弃物混放,化学废液收集时,必须进行相容性测试;废液桶上须贴标签,并做好相应记录。
(2)固体废弃物、瓶装废弃物和一般化学品容器先用专用塑料袋收集,再使用储物箱统一存放, 储物箱上须贴标签,并做好相应记录。
(3)剧毒化学品管理实行“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锁,双账,双人领取,双人使用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剧毒废液和废弃物要明确标示,并按学校剧毒化学品相关管理规定收集和存放。
(4)废弃化学品须在原瓶内存放,保持原有标签,并注明是废弃化学品
生物危险废弃物:
(1)未经有害生物、化学毒品及放射性污染的实验动物尸体、肢体和组织须用专用塑料密封袋密封,再放置专用冰室或冰箱冷冻保存,并做好相应记录。
(2)经有害生物、化学毒品及放射性污染的实验动物尸体、肢体和组织须先进行消毒灭菌,再用专用塑料密封袋密封,贴上有害生物废弃物标志,放置专用冰室或冰箱冷冻保存,并做好相应记录。
(3)被污染的塑料制品应采用特制的耐高压超薄塑料容器收集,定期灭菌后进行回收处理;废弃的锐器(针头、小刀、金属和玻璃等)应使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统一回收处理。
(4)其它被污染的生物废液,能进行消毒灭菌处理的,处理后确保无危害后按生活垃圾处理;若不能进行消毒灭菌处理的,则用专用塑料袋分类收集,贴上有害生物废弃物标志,放置专用冰室或冰箱冷冻保存,并做好相应记录。
电离辐射危险废弃物:
(1)放射性废源、废液和废射线装置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做好分类、记录和标识,内容包括:种类、核素名称等。
(2)废放射源:单独收集,按国家环保局的相关要求密封收集,进行屏蔽和隔离处理;存放地点有明显辐射警示标志,防火防盗,专人保管。
(3)放射性废弃物:
(a)长半衰期放射性废弃物和经环保部门检测认定为解控水平以.上的短半衰期放射性废弃物,须经学校辐射防护小组审核并向环保部门递交处理申请,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b)经环保部门检测认定为解控水平以下的短半衰期放射性废弃物,可按一般废弃物处理。(c)必须处理的液态放射性废弃物须经环保部门聘请的专业人员进行固化后再妥善处理。
(4)废弃放射装置:在报废前须经环保部门核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
11、在具备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之前,实验室务必保管好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按以下要求存放。
(1)原则上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进行集中存放管理,保障临时存放设施的安全条件,保持通风,远离火源,避免高温、日晒、雨淋,避免不相容性危险废弃物近距离存放;对不具备集中存放条件的实验室,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临时存放于实验室内合适位置,不得存放于实验室楼道和学生实验的公共区间。
(2)在常温常压下易燃、易爆及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废弃物,由实验室负责进行必要的预处理,使之稳定后方能进行一般存放,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3)盛装液体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内须保留足够的空间,确保容器内的液体不能超过容器容积的75%。
(4)生物专用冰室或冰箱,不得放置其它物品,避免发生交叉感染。
12、对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气,实验室应根据其特性、产生量以及环保要求制定并实施相应处理措施,确认其有害物质浓度达到或低于国家要求的安全排放标准后才能排入大气。
五、其它相关事项
13、收集、存放和处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过程中受污染的场地、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继续使用。
14、收集、存放和处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工作中,因未尽职责或管理不当失误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追究相应的责任。
15、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
六附则
16、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7、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宿城一中电教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二、实验教学进度计划表(式样)
科目 ( )至( )学年第 学期授课教师 教学班级
周次 | 起止时间 | 实验课题 | 实验目的及要求 | 实验类型 | 实验开出记录 | 备注 |
教研组长审查意见 | 签名 | 实验室 审核意见 | 签名 | 教务处 审批意见 | 签名 |
三、实验准备通知单(式样)
科目 | 实验类型 | ||||||||
实验课题 内 容 | |||||||||
授课班级 | 人数 | 组数 | 实验时间 | ||||||
月 日(星期 )第 节 | |||||||||
月 日(星期 )第 节 | |||||||||
月 日(星期 )第 节 | |||||||||
实验所需仪器、药品 |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
通知教师签字:
四、实验教学情况记录单(式样)
科目 | 实验类型 | 班级 | 人数 | 组数 | |||||
实验课题 | 课时 | 时间 | 月 日第 节 | ||||||
实验使用仪器数量 | 消耗药品数量 | ||||||||
实验目的 | |||||||||
实验现象、结果 | |||||||||
教学效果 | |||||||||
错误原因分析及创新建议 |
五、自制教具、器材登记册(式样)
编号 | 教具名称 | 制作者 | 使用 学科 | 制作 时间 | 造价 |
六、仪器柜卡(式样)
类别:
编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备注 |
仪器标签(式样)
学校 室
类别: 编号:J
名称:
帐号: 序号:No:
进货时间: 年 月 日 规格:
七、教学仪器报损记录单(式样)
种类 | 名称 | ||
规格 | 数量 | ||
申报人 | |||
报损原因 | |||
处理意见 | |||
处理结果 |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八、教学仪器借领登记册(式样)
编号 | 仪器名称 | 规格 | 借出时间 | 预计使用时间 | 归还时间 | 完好情况 | 借 用 人 | 管 理 员 | 备注 | |
借出时 | 归还时 | |||||||||
九、教学仪器设备赔偿登记册(式样)
时间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原因 | 赔偿金额 | 赔偿人 | 经办人 |
十、仪器维修(保养)记录单(式样)
时间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
故 障 现 象 | |||||
故 障 部 位 | |||||
维 修 保 养 情 况 |
维修(保养)人签名:
十一、实验室日志(式样)
月 日 周 星期 天气
班级 | 演示实验/分组实验名称 | 任课教师 | 实验教师 |
十二、实验(化学、物理、生物)计划及内容(式样)
学年第 学期 学科 年级
周次 | 日期 | 实验名称 | 演示、分组 | 完成情况 |
十三 宿城一中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药品总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