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宿城一中财务管理制度

宿城一中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切实管好、用好教育经费,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在校长领导下,对本校各项财务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自觉接受市教体局和财政、税务、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负责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定期检查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严格收支标准,合理安排使用资金。负责聚财、理财、用财三个方面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综合使用效益。

3、负责全校财务核算、资金管理、费用审核、收支审查、年度预决算、财务报表和全年财务总结等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岗位,安排会计人员,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会计人员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年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或会计主管部门举办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

5、依法设置会计帐簿,根据经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帐簿,做到帐证、帐帐、帐表、帐实相符,按时向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6、严格经费支出手续,认真审查各种报销发票,报销发票时,必须有经办人、处室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校长等签字,由出纳人员复核无误后才能报销;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7、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并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8、协助有关科室做好固定资产、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和其他物品的采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做好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入账工作及固定资产报表相关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负责组织协调好同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业务关系。

9、负责编制基建财务年度计划报表,审核决算,办理基建费用的拨入与支出,管好用好建设资金。

10、负责学校各项收费票据的管理工作,做好学费、住宿费等收入的收支管理工作。

11、加强信息化在财务会计工作中的应用,提高会计电算化、信息化应用水平,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提高为学校管理和决策提供有关信息的时效性。

12、严格按照事先编制并经批复年度预算办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正常经费要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办理支出。不得以拔代支,以领代报,上级拨的专项经费按指定的项目和用途,专款专用。

13列入单位年度预算的资金要坚持先收后支,量为出的原则,做到专户存储,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得私小金,严格遵守收费制度。

14、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负责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在内的会计档案的移交存档及当年度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安徽省宿城第一中学

 

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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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3-01-03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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