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页
宿城一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是以国家助学金和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为主,以学校资助为辅。
1. 国家助学金
1、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以下几类学生优先资助: 1)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家庭学生 2)低保家庭学生 3)残疾学生 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5)孤儿 6)残疾人子女 7)因病因灾因故致家庭经济严重困难户学生 。
2、资助标准:每学年每生平均20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共分三档:一档1500元,二档1000元,三档500元。
3、国家助学金程序: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所在班级递交资助申请书
2)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定档、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学校审核、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上报市教体局审批
5)中国银行代为打卡发放资助款
二、免学杂费
1、免学费范围
国家为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四类免除学费。免学费范围: 1)原建档立卡(或者脱贫不稳家庭学生) 2)农村低保(不含城市低保)家庭学生 3)残疾学生 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5)孤儿 。
2、 免除金额
国家为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四类免除学费850元,但书籍学杂费不免
3、 免学费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递交免学费申请书
2)班级评议小组初审
3)学校审核、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上报市教体局审核批
三、学校资助
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以及特困生校内生活补助等支出。
1、 资助对象: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资助金额:每班1000元
3、 资助程序: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所在班级递交资助申请书
2)班级评议小组评定金额、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学校审核、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中国银行代为打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