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一中安全综治隐患整改个案销号制度7

宿城一中安全综治隐患整改个案销号制度

为了确保安全,防患于未然,为师生健康、学校稳定发展保驾护航根据我校实际,特制订安全隐患销号制度:

1、学校校长为学校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工都应明确并按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学生安全。

2、推进学校安全隐患台帐建设,确保台帐建设覆盖面达到100%。

3、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督促有关责任处室、级部限期整改,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已经发生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要迅速查明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4、发现的安全隐患都应及时准确逐一登记,己经整改的,要记录整改时间,进行安全隐患销号;没有整改的,要制订整改计划、方案,确定整改责任人,定期落实,投资较大的安全隐患整改工程要迅速请示报批,争取上级相关管理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得到批复后立即维修整改。

5、有关科室、级部在安全隐患整改中需严格规范操作,严把整改质量。谁负责谁承担责任,安全隐患保质保量按时完工,不完成整改不销号。

8、安全隐患整改验收合格后,要进行销号工作,真实记录整改完成时间;经过排查,安全隐患消除,不需要整改的项目,要说明原因,并安排后续复查确认计划,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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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3-01-03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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