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一中校园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理预案

宿城一中校园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

为提高学校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迅速应对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全面健综治安全机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具体分类为: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请愿等突发事件;涉及学校师生的集体罢课、罢餐、聚集、上访和封堵交通等突发事件;涉及师生因口角、摩擦、争执等可能引发的严重暴力伤害、群殴等突发事件;校外人员围堵校门、冲击学校教学、办公场所、干扰学校正常秩序等突发事件;针对师生制造的绑架、纵火、凶杀、投毒、爆炸等各类恐怖事件;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学校的建筑物等发生火灾、倒塌事故;学生拥挤踩踏事故;校内交通事故;溺水事故;煤气中毒;群体活动事故;师生外出交流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后勤保障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师生集体食物中毒;在师生中发生传染性疾病和群发性疾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4、网络、信息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和色情及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5、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水灾、冰雹等气象灾害;地震、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等;以及由以上诱发的各种次生及衍生性灾害。

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各类统一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如试卷泄密、考场失控、群体作弊等,以及在考试实施和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事件。

二、处置机构

1、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突发事件的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    

    副组长:梁学  李长生(常务      邰国祥

      员:高鸿      田芝  仰祖军    

                    邵明  沈振东    

胡津  陶来  徐钦  李巨波  黄海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由校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1)校长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总责,担任总指挥,并分管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分管范围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

3、领导小组设以6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分别负责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由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保卫科科长和政教处主任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其办事机构设在保卫科。

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由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保卫科科长和政教处主任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其办事机构设在保卫科。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总务处主任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其办事机构设在总务处。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其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

5)网络信息类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电教实验中心主任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其办事机构设在电教实验中心。

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主任任副组长。其办事机构设在教务处。

4、学校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学校要求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负责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拟定或组织拟定各类突发事件校级应急预案,安排干部值班,及时向政府主管行政部门报告情况。政教处处、保卫科、教务处、总务处等部门要加强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和矛盾化解等预防突发事件工作,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培训,开展预案演练。

5、成立事故调查组、宣传组、处置组、救护组与维稳组五个突发事件处理小组。突发事件发生后,处置组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救护组第一时间救护受到伤害的人员,确保学校师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维稳组有效控制事态,避免升级恶化。调查组调查事故原因,按照规定严惩相关设施人员。宣传组要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善后阶段要做好有关师生及家长的安抚慰问和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保持校园稳定。

三、处置原则

处置突发事件遵循防范为主、层级负责、责任公担的原则

1、学生发生突发事件时,政教处、保卫科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报告校长,并采取应急措施。

2、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学校领导干部必须迅速到岗,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处置。

3、在敏感时期,政教处、保卫科和各班班主任必须加强学生安全管理,防止重大事件的发生。

四、预防突发事件发生的方法

1、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保卫科长的通讯工24小时开通,确保信息畅通。

2、坚持学生宿舍晚查房报告制度,同时加强午休等时段的学生安全管理。

3、一旦遇到紧急情况,保卫干事、班主任、宿管员、门卫、知情者或当事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教务处、保卫科领导,预防和遏制突发事件。


五、健全危机处置机制,明确处理突发事件的办法

1、如遇特大案件情况,保卫科工作人员及时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控制好现场动态,同时向公安机关和校领导报告,认真配合案件调查工作,积极提供案件真实情况,配合领导做好善后工作。

2、如遇治安案件情况,保卫科及时控制案发现场秩序,了解事发情况,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校领导报告。

3、如遇发生火灾情况,及时拨119报警电话,并及时报告校领导,动用一切灭火器具实施灭火,及时组织人员抢救,保护师生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同时,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如遇学生公寓发生火灾,组织保卫科微型消防站工作人员及在校老师,及时疏散学生,动用消防灭火器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

4、如遇学生发生中毒、重病情况,及时120急救,并向校领导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前期急救措施。

5、如遇外界干扰影响学校的稳定,保卫科应及时控制校外滋事人员,坚决制止滋事人员损坏学校教学设备和伤害师生安全的行为,同时向校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严格控制事态发展。

六、处理程序

1、发现情况

我校学生在校期间发现或遇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和保卫科、政教处处值班人员。

2、预案启动

保卫科、政教处处根据情况异常的严重程度,报告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经同意后,启动本预案。

3、情况报告

保卫科领导应有高度的安全警惕性,发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上报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情况严重的,由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与上级有关部门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4、       应急处置

政教处、保卫科发现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置紧急情况,避免情况进一步恶化。必要时可按公安等业务部门的统一要求,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5、发布预警

保卫科应及时向全校师生发布重大情况,指导学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预案终止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报经学校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预案终止。

7.       指定相关保障措施,建立常抓工作机制

1、       定期召开校园安全工作会议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第一个礼拜六下午召开校园安全工作例会,每一位工作小组成员不得无故缺席会议。会议主要针对上一个月校园安全情况进行总结以及安排本月具体工作内容,做到积极总结,有效预防;

2、教育为先,以防为主

深入开展安全法纪主题教育活动,请公安、消防等部门专家到校对师生进行安全和法制教育;同时开展交通安全、防火、防盗、防骗等教育,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纪观念;开安全知识知多竞赛活动,让学生掌握有关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能力;加强学生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和晚查房制度,严禁学生不假外出。通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与学生家长家校联动共同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3、制定宿城一中安全隐患排查手册

定期进行校园隐患排查。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宿城一中安全隐患排查手册并做到及时更新。根据安全隐患排查手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每周进行一次排查,对学校重点部位做四个不

4、       设立宿城一中安全综治台账

确保安全预防真实有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需明确记录每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并详实记录行动内容;

5、       建立校园安全隐患整改销号制度

针对校园安全综治台账进行校园安全隐患整改,制定相关整改措施且规定整改完成时间。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逾期未整改的情况进行追责,并通报批评;

6、       健全校园安全工作归档

做到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归档;学校安全教育活动内容归档;学校制定安全事故处理预案归档;学校安全工作机构,职能分工归档;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归档;学校安全案件发生处理和整改措施归档;学校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归档;学校安全排查工作情况归档。

 7、训练和演练

在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不定期组织安全训练和演练。

八、值班和报告制度

1、值班制度:根据实际,切实做好值班工作。各值班人员要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如遇突发性事件,在协助处理的同时,迅速向负责人报告。

2、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知情者必须在知情5分钟内报告保卫科、政教处,不得隐瞒、缓报、谎报,防止漏报。如若事故较大第一时间上报市教体局。

九、工作要求

1、严格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情况。

2、校领导在接到情况报告后,应立即行动,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决不能因为工作失误或麻痹大意贻误时机。

3、在处置工作中,参加处置的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不落实、行动迟缓、措施不当、延误工作者,要追究相应责任,情况严重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视其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4、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好党员、学生干部和学生的思想动员工作,明确职责任务,要在思想上认识到突发事件随时发生的可能性,保持高度警惕。

5、加强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统一部署,协同作战,发挥整体作战的能力。


 

               安徽省宿城第一中学

20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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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3-01-03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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